学校学生公寓节水节电制度
为认真做好学生公寓水电管理工作,积极采取节水接电措施,创建节约型校园,根据《中国药科大学水电管理方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节水节电管理责任
1、 学生公寓的用水、用电设施由学校宿舍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其维修工作分别由学校、物业管理单位承担。
2、 物业管理单位要经常组织人员检查公寓内的水电设施,发现跑、冒、滴、漏的现象及设施损坏的情况要及时报修。
二、 严格用水、用电管理
1、 要自觉节约用水,节约用电,爱护水电设施、设备、严格执行学校水电管理的规定。
2、 在学生公寓住宿的学生实行定额配电、定额供水、超额收费的管理方法。
3、 公寓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热器具。
4、 因违章用电引发的火灾及其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责任者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三、 节水节电教育和奖罚
1、 学生工作处、团委、各学院专兼职学生工作干部及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对住宿学生进行节水节电、爱护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教育,使学生树立节约的每一滴水、每一度电的思想意识。学生自觉养成节水、节电的良好习惯,随手关灯、关水龙头,杜绝长流水、常明灯现象。
2、 违章用电的寝室,将予以断电整改,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同学将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和警告以上的处分。
3、 故意损坏水龙头、电表、配电箱等水电设施者,除照价赔偿外,并根据情节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以下违章行为者,除没收其违章器具,做好设备的恢复工作外,按《中国药科大学学生行政处分条列》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一定的经济处罚。
(1) 随意拆除日光灯、启动器、插座者。
(2) 违章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的。
(3) 乱拉线、乱接灯及乱安装引发供电事故或破坏电器设备者。
对学生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各种电器以及故意损坏开关、紧急灯等公共水电设施的、有浪费水电现象的,除予以通报外,还将与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挂钩,并不得参加各类评优。
1、 节水节电制度,作为文明宿舍评比的必备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制。
2、 对检举揭发违章行为的同学或宿舍,将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综合管理科
2009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