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3年度教职工补充医疗报销费用的通知
发布人:程晋越  发布时间:2024-06-14   浏览次数:10

各位老师:

根据《中国药科大学参加南京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药大建【2022】250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2023年度教职工补充医疗报销费用将于近期由学校计财处直接汇入教职工个人工资卡账户。教职工子女补充医疗报销还在办理中,将于后期发放。

联系人:王老师  符老师

电 话:86185481(工作日9:00—16:00)

中国药科大学医保办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