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药学动物中心项目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9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药学动物中心项目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5万元
经费性质:财政性资金
最高限价金额:15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药学动物中心竣工环保验收服务项目,要求成交人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及相关法规、要求,开展并完成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药学动物中心竣工环保验收服务、环境监测及相关环保验收流程服务,完成本工程项目环保验收。具体详见采购项目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省市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及最新的标准、规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上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提供2023年12月-2024年05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须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处理;
4、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供应商各网站信用记录截图打印保存,并作为本项目档案资料留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网上获取,将下述资料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1443912426@qq.com,工作人员核查无误后发送电子采购文件: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相关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2)文件领取登记表(格式自拟,包含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及邮箱)
(3)文件费用采用支付宝转账,转账请备注“单位简称+药大竣工环保验收”,支付宝账户:13770573847。付款后请将付款截图一并发至邮箱。
(4)未按上述要求获取和接受审查的供应商,不予参与本次磋商。
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栋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楼3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9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栋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楼3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2、项目谈判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现场谈判模式。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进行书面答复;对项目竞谈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书面提出。
4、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电子件:U盘或光盘形式1份。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本公告在中国药科大学基建后勤处(https://jjc.cpu.edu.cn/)网站发布。
7、以上公告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采购公告媒体发布,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公告媒体有关本采购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未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请各供应商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9、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前往。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10、履约保证金金额和形式: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药科大学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25-861853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栋3楼
联系人:肖工
联系方式:199720355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联系方式:19972035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