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学院实验楼二期国重实验室搬迁配合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NJYT-2023-010C
2、项目名称:国重实验室UPS及线路插座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经费性质:财政性资金
5、预算金额:17万元
6、采购需求:学院实验楼二期国重实验室搬迁配合,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7、工期: 15日历日
8、工程地点: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10、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是。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
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监狱单位提供证明文件)。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磋商,将做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①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格并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②供应商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8月-2023年1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提供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并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供应商,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磋商:(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四)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五)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证书。
(六)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供应商须将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编入响应文件中,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一级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4、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实施单位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供应商各网站信用记录截图打印保存,并作为本项目档案资料留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报名
方式:网上获取,将下述资料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287742284@qq.com,工作人员核查无误后发送电子采购文件: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复印件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相关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2)报名登记表(格式自拟,包含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及邮箱)
(3)报名支付宝账号:287742284@qq.com,户名:陈元辉
(4)未按上述要求报名和接受审查的供应商,不予参与本次磋商。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栋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楼309室
五、开启
2023年03月1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栋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楼3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药科大学基建后勤处网站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3、以上公告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采购公告媒体发布,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公告媒体有关本采购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未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供应商自
4、请各供应商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中国药科大学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025-861853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栋3楼
联系方式:陈元辉,15105149905
邮编:211100
Email:287742284 @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元辉
电话:15105149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