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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事; 二、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基本建设规划,参与学校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和调整; 三、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报批、施工前各项报建手续及三通一平的组织工作; 四、协助完成工程勘察、设计及监理的委托工作; 五、协助完成招标工作以及审核工程合同; 六、负责组织审查设计图纸及施工图的技术交底; 七、代表学校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协调各方关系,按照合同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进行管理; 八、负责组织检查各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施工单位履约情况; 九、负责工程造价测算、预决算审核及投资控制; 十、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并办理档案资料移交归档和竣工备案; 十一、督促工程交付后的质量保修工作; 十二、负责校园景观绿化规划、施工管理及日常养护管理; 十三、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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