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试桩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人:程晋越  发布时间:2026-04-10   浏览次数:10


江苏泰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药科大学(委托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其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试桩(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TD-2026-059C

项目名称: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试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经费性质:财政性资金

预算金额:人民币149921.49

最高限价:人民币149921.49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试桩包含3PHC-600130AB-C80,桩长16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是,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采购项目,将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满足其中一项即可,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监狱单位提供证明文件)。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三级()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①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以上资格并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供应商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年内(202510-20263)任意一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并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供应商,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磋商:(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5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6)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证书。

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10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1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供应商须将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编入响应文件中,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一级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4.凡有下述行为之一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提供投标单位廉政承诺书,格式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413日至202641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南京万达广场万达中心C131301-1303(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8号)或通过邮箱在线获取。

获取方式:

①线下获取,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下述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至上述指定地点获取采购文件,工作人员核查无误后发送电子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复印件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相关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未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和接受审查的供应商,不予参与本次投标。

邮箱线上获取,供应商授权代表将下述资料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18013979198@163.com,邮箱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工作人员核查无误后发送电子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复印件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相关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3)文件费缴费截图。(文件费通过支付宝转至13770573847账户中,户名张林华)

4)未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和接受审查的供应商,不予参与本次磋商。

售价:100/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41709: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中国药科大学行政楼319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41709: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中国药科大学行政楼319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2、公告媒体

1)本公告在中国药科大学基建后勤处网站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中国药科大学基建后勤处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药科大学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

联系人:老师

联系方式:025-86185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泰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万达广场万达中心C座13楼1301-1303室

联系人:肖金

联系方式:18013979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金

电话:18013979198


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