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未成年子女办理参加学校补充医疗保险的补充通知
发布人:程晋越  发布时间:2023-10-30   浏览次数:10

各位教职工:

«关于教职工未成年子女办理参加学校补充医疗保险及子女信息登记通知»20221220日已在校园网通知栏公告,进一步做好教职工未成年子女医疗保障工作,现就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1.按“男单女双”的原则,凡在册男职工及双职工未成年子女,具有南京市户口,出生日期在2005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均可参加2023年教职工未成年子女补充医疗保险。

2.教职工未成年子女在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同时须参加2023年“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并刷卡就医。特别提醒:未参加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者不能享受学校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3.教职工未成年子女信息登记路径:登录企业微信—工作台—子女医保。为保障个人信息安全请通过学校内网登录填写。前期已登记过的无需重复登记。

4.2023年度教职工未成年子女信息系统登记开放时间:2023年11月1日—2024年1月31日。

5.户口不在南京市的教职工未成年子女(简称外地教职工子女),办理学校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时间为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31日工作日9:00-16:00,办理地点:江宁校区门诊部304室医保办,办理时需提交子女出生证明复印件,就医发票原件及发票明细。

特别提醒:1.外地教职工子女提供购买当地的居民医疗保险证明,在享受参保地医保相关待遇的基础上,刷卡就医后凭医保有效票据回学校按规定办理补充医疗保险报销2.2024年度南京城乡居民医保将于202311月开始缴费,请各位老师及时为未成年子女办理参保。 

 

中国药科大学医保办

20231030